修订后的VIAC仲裁规则--《维也纳规则》2021年有什么新内容?(第二部分)
作者: Per Neuburger
2021年《维也纳规则》于2021年7月1日生效,适用于2021年6月30日之后开始的所有程序。维也纳规则》的修订是由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起草的《维也纳投资仲裁规则》(VRI)引发的。1 本系列的第一部分已经介绍了这一点。2021年《维也纳规则》并不代表与其前身2018年《维也纳规则》有重大差异。相反,修订的目的是 "使现有的商业争端规则适应市场的新需求和发展"。2 此外,《维也纳规则》目前在附件6中包含了与继承纠纷有关的具体规则。
2021年《维也纳规则》中值得注意的修正案
对照《维也纳投资仲裁规则》的修订
- 2021年《维也纳规则》第1(1)条现在反映了VIAC对投资争端的管理权。
- 第13a条中包括了一个规范第三方供资的框架。与《反诉法》一样,一方当事人必须 "在其索赔声明或对索赔声明的答复中,或在缔结第三方供资安排时立即披露任何第三方供资的存在和第三方供资者的身份。"第三方资助的定义见第6(1.9)条。与《维也纳规则》不同,《2021年维也纳规则》第13a条没有明确授予法庭命令进一步披露第三方供资安排的具体细节的权力,尽管这种权力可能来自第28(1)条。
- 附件4和5载有关于VIAC分别作为指定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特设程序的具体规则。
程序效率
维也纳规则》2021反映了VIAC努力提高程序效率,从而减少其管理的仲裁的时间和费用。这些努力与《维也纳规则》中的努力基本一致。
- 第32条第(2)款将仲裁庭作出裁决的时限从就拟在裁决中决定的事项进行最后一次审理或就此类事项提交最后一份经授权的呈件后的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秘书长可根据仲裁庭提出的合理要求或自行决定延长这一时限。
- 现在明确规定了远程审理的可能性,第30(1)条规定,"仲裁庭可以决定亲自或以其他方式举行口头审理"(例如通过视频会议)。这与奥地利最高法院最近的判例法相一致。3
- 许多其他条款授权并促进电子通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发送硬拷贝不可能或不可行,或者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传达裁决(第36(5)条)。这些修订是在2021年3月推出VIAC的在线案件管理平台--VIAC门户网站之后进行的。4
- 仲裁庭有权在诉讼的任何阶段为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努力提供便利(第28(3)条)。
费用
- 根据第38(3)条,经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庭可根据第44(1.2)和(1.3)条对费用作出决定,并在程序的任何阶段下令支付。
- 现在,秘书长可以为索赔、反索赔、以抵消方式提出的索赔以及合并诉讼的请求分别确定费用预付款(第42条)。但是,第42(11)条规定,"仲裁庭只应处理已全额支付费用预付款的索赔或反索赔"。仲裁庭可中止程序,或由秘书长终止尚未支付预付费用的索赔或反索赔。5
- 对于争议金额超过100,000欧元和200,000欧元的,VIAC的行政费用和仲裁员费用分别增加(费用表,附件3)。
继承纠纷
2021年《维也纳规则》附件6规定了与继承纠纷有关的规则。这些规则适用于 "如果当事人同意适用这些规则,或者如果死者在死亡后的财产处置中,包括在继承协议中,或者在不以当事人协议为基础的任何其他法律行为中,已经预见到了这些规则的适用。"6 附件6中的规则是补充性的。
评论
2021年《维也纳规则》承诺提高程序效率,同时保留灵活性并保护程序的完整性。新引入的法庭作出裁决的三个月时间限制是VIAC商事仲裁的一个突出特点,可能对希望迅速解决争端的区域和国际当事人特别有吸引力。修正案进一步使《维也纳规则》与技术革新接轨。结合与投资仲裁有关的新法律框架,VIAC似乎已经为自己的未来做出了有利的定位。
脚注
1 更多信息,请参见。Johanna Kathan-Spath和Alice Fremuth-Wolf,"2021年VIAC规则修订版第一部分:修订后的维也纳规则于2021年7月1日生效(Kluwer仲裁博客。 2021年7月1日) http://arbitrationblog.kluwerarbitration.com/2021/07/01/viac-rules-revision-2021-part-i-revised-vienna-rules-enter-into-force-on-1-july-2021/.
2 https://www.viac.eu/en/arbitration/rules-for-arbitration-and-mediation.
3 OGH Docket No. 18 ONc 3/20s.
4 更多信息,请参见。 https://www.viac.eu/en/viac-portal.
5 另见Kathan-Spath和Fremuth-Wolf (同上 注i);Lucia Raimanova和Peter Plachy,'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推出新的投资仲裁和调解规则'(Allen & Overy,2021年7月6日) https://www.allenovery.com/en-gb/global/news-and-insights/publications/vienna-international-arbitral-centre-launches-new-investment-arbitration-and-mediation-rules.
6 2021年维也纳规则》,附件6。
本文的内容旨在为该主题提供一般性指导。应就您的具体情况征求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