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最高法院确认受保护的第三方受仲裁条款的约束
作者: Per Neuburger
奥地利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最近,在 "Montreal "一案中,OGH审议了对第三方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中所载的仲裁条款的主观范围("Montreal")。签署协议,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2021年4月20日作出的两项决定中。1 法院裁定,对第三方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中所载的仲裁条款也对打算对合同一方提出合同(损害)索赔的第三方具有约束力,这些索赔是在合同的保护范围内提出的。
对第三方具有保护效力的合同
国际读者可能不熟悉奥地利、德国和(可以说是)瑞士法律中存在的对第三方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的法律结构。重要的是,要区分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 保护作用 为第三方提供的合同 效益 第三方。在深入研究手头的两项决定之前--只涉及前者--有必要做一个简单的概述。
A合同 以利于 第三方(采访中,记者问到:"你是谁?""我是谁?""我是谁?"。当承诺人对被承诺人承诺为第三方履行义务时,存在编入《奥地利民法典》第881条和第882条的 "承诺"。我们必须区分真正的(术语)和非真正的(隐蔽性)的合同:在真正的合同中,第三方获得对承诺人的独立索赔权;在非真正的合同中,第三方没有这种权利。一个合同是否是真正的或非真正的,是一个合同解释的问题。2 为第三方利益而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主观范围是已确定的判例法(见下文),在此没有争议。
一个与 保护作用 相比之下,为第三方的合同是一种法律结构,与为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截然不同--尽管并不总是容易区分。虽然主要的履约义务只对缔约伙伴承担,但合同中的保护和照顾义务则延伸到某些第三方。违反这种义务会引发受保护的第三方对损害的合同索赔。3
争议的事实
在这两起纠纷中,基于类似的事实模式,原告对奥地利共和国和卡林西亚联邦州提出了损害赔偿要求。这些索赔是由2004年作为招标程序的一部分出售联邦政府在联邦住房公司的股份引起的。原告声称,由于被告的非法行为,它被剥夺了竞标过程中的赢利,并在两个诉讼程序中要求总共超过19亿欧元的赔偿。原告的依据是: 1, 特别是该案涉及卡林西亚州与一家代表奥地利共和国进行销售的银行之间的保密协议被违反。该保密协议中载有一项仲裁条款,根据该条款,由该协议引起的或与该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仲裁而不是通过普通法院解决。
问题
在一审法院,卡林西亚联邦州以仲裁条款为依据,反对 特别是 对法院的属事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驳回了这一抗辩,认为自己有管辖权。在上诉中,二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因为它主张的合同索赔是由保密协议引起的,该协议包含仲裁条款,根据该条款,原告是受保护的第三方。因此, OGH 不得不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对第三方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的受益人是否受其中所载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决定
OGH确认了二审法院的决定。它注意到既定的原则,即受益的第三方的要求永远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受损害的合同方的赔偿要求。因此,对第三方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的承诺人可以对受保护的第三方援引合同产生的所有抗辩,如责任限制。4 OGH的理由是,适用于责任限制的东西也必须适用于执行权利的方式。如果具有保护第三方效力的合同规定了执行合同索赔的某种方式--如仲裁条款--这适用于主张这种合同索赔的任何人。
评论
OGH之前的许多决定已经确定,为第三方利益的真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第三方受益人具有约束力。5 这源于这样的推理:直接受益于合同的第三方必须接受其中赋予它的权利及其所有的合同特性--包括执行合同权利的方法。然而,OGH还没有机会将这一推理扩展到对第三方具有保护作用的合同。
在手头的裁决中,OGH以其先前关于第三方受益人的判例法为基础,并遵循法律学者的意见,他们一致接受对第三方具有保护效力的合同中所载的仲裁条款对受保护的第三方具有约束力。6 这一决定必须受到欢迎,因为它为奥地利的仲裁从业人员带来了进一步的确定性。
脚注
1 口袋4 Ob 36/21d和4 Ob 43/21h。
2 杜林格 在 Rummel/卢卡斯刑法》第4条第881款,边际编号:ABGB。8.
3 同上,边际编号。18.
4 RIS-Justiz RS0013961。
5 诉讼案4 Ob 533/95和1 Ob 79/99w。
6 例如,见。 Koller 在 李伯时/欧伯哈默/洛克伯格, Schiedsverfahrensrecht I Rz 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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