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Covid-19 時期的仲裁:奧地利的觀點
刊物: August 04, 2020
在撰寫本文時,COVID-19 感染的遞增已造成全球共 655,112 人死亡(資料來源:WHO)。疫情波及全球,無可爭議、無法逆轉地改變了我們所知的生活,沒有任何產業、經濟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不受影響。國際供應鏈中斷,全球貿易不穩定,股票市場暴跌。
雖然有些政府已選擇恢復營業,並採取措施,包括重新開放幼兒園、小學以及解除旅遊限制,但也有些政府對於放寬或放棄防疫措施表示憂慮,因為這確實有可能引發新一輪的大規模感染。然而,無論這些不同的行動方案背後的政策考量為何,預期經濟活動何時才能完全安全恢復的不確定性仍然存在。
由於許多商業關係無法履行其服務義務,這場大流行引起了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包括合約索償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強制執行,以及在沒有明確歸咎的情況下,誰應承擔經濟後果。雖然預測冠狀病毒危機會如何影響國際仲裁是錯誤的,但到目前為止,其影響仍不容否認。仲裁聽證會被延期,國際會議被取消。由於不同地點的當事人、仲裁員和證人所適用的指令相互衝突,在可預見的未來,如何安全地進行聽證會的問題仍然令人擔憂。然而,由於許多人擔心病毒可能會成為流行病,而且非醫療干預措施(如社會疏離)預計在可預見的未來仍會存在,因此需要新的途徑來應對新的法律挑戰。在此,仲裁憑藉其線上工具,可以在這個前所未有的時代提供所需的靈活性。
以下將探討 COVID-19 對仲裁參與者的影響和挑戰。它將觸及奧地利司法系統所採用的規定,並概述在 Covid-19 背景下進行仲裁聽證的方法和可能的解決方案。
奧地利的回應
為了避免永遠的延遲,主要的仲裁機構提供了許多如何進行仲裁程序的替代措施。
為了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擾亂,以及因那些試圖逃避仲裁責任的人而惡化的擾亂,機構的指導方針已經並將繼續定期更新。回應的範圍很廣,許多人採用虛擬會議、電話會議以及提交文件和提出請求的新渠道。
在沒有當面聆訊的情況下進行仲裁程序,從根本上偏離了長期以來被視為正當程序不可或缺的要素。
奧地利司法系統已經意識到這種修訂方法的必要性,並採取了新的策略,背離了以前被認為有助於仲裁程序的既定傳統和值得信賴的技巧。
2020 年 3 月 25 日,奧地利政府制定了 Bundesgesetz betreffend Begleitmaßnahmen zu COVID-19 in der Justiz(《奧地利聯邦 Covid-19 司法制度措施法案》),其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第一部分概述了有關民事事宜的規則,著重於程序期限的中斷以及包括時效法在內的啟動程序期限的暫停。然而,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對口頭訴訟和訴訟程序送達的限制。除了已經實施的對行動自由的限制之外,口頭聆訊只有在能夠證明有極大必要性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溝通都必須透過電話或視訊會議等科技手段進行,而文件的實體傳送則必須透過郵遞,且僅在緊急情況下方可使用。電子法院存檔系統仍然全面運作。該法案也提供資訊,說明奧地利法院可能停止提供司法服務的影響 (第 4 節)、奧地利破產法第 156a 節第 1 段規定的付款違約的影響 (第 5 節)、合併控制期限的延長 (第 6 節)、贍養費支付的預付 (第 7 節) 以及司法部長的權力 (第 8 節)。
雖然仲裁程序不受該法案所定條文的規範,但仲裁員和審裁處在決定如何有效平衡待決仲裁案中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時,被賦予了很大的自由度。維也納國際仲裁中心(VIAC)最初宣佈,在另行通知之前,所有向其辦公室提交的文件和與其辦公室的通訊都將僅以電子方式處理。其最新發布的遠程聽證實用清單為計劃舉行此類聽證時需要考慮的準備措施提供了有用的參考。[2]為了鼓勵法律、程序和技術專業人員之間的更多合作,PlatformsProtocol 已開始公開諮詢,諮詢期至 8 月 31 日。[3]自 5 月 30 日起,VIAC 辦事處可恢復現場聆訊,但可用房間仍然有限。
此外,國際商會(ICC)繼續進行待決仲裁,其秘書處和ADR中心仍然全面運作。然而,與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一樣,建議所有溝通均以電子方式進行。為確保以符合成本效益、公平和快速的方式解決爭議,ICC 已通過其指引提供了建議措施[4]。
鑒於近期冠狀病毒案件激增,預期訴訟和仲裁程序不會減少。相反,新的索賠要求很可能會出現,尤其是與國際轉運、資料隱私、生物科技、保險、僱傭以及商業和投資爭議有關的索賠要求。此外,國家實施緊急措施的影響,也會催生新的法律議題,包括違約、履約、責任免除,以及可預見性、合理性、損失、損害和減輕責任。
需要考慮的選項
由於許多當事人發現他們必須透過嚴格執行合約條款以外的方法來重建商業關係,因此爭議解決程序 (如仲裁) 成為一個吸引人的選擇。鑑於 COVID-19 的流行,我們需要新的創新選項,以確保當事人有機會充分陳述案情。以下方法值得考慮:
中止親自出席的聽證會,直到此類程序再次被確認為安全為止
雖然此方案可讓當事人不必為遠端聽證作必要的安排,但目前的限制還不清楚會持續多久。由於許多企業已因現金流量不確定或停滯不前而承受嚴重壓力,這可能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讓爭議在「文件上」解決
對於較少依賴事實證據和盤問的問題,這種方法可能會被證明是有用的。但即使如此,使用此方法也只能部分減少最終裁決及臨時裁決的延遲,並可能促使當事人更快和解。
將申請分割,只留下部分申請以仲裁方式解決
這種方法適用於有不同索賠標題的案件。
進行遠端聆訊
鑒於遠端聆訊的規劃需要後勤協調,當事人需要確保有安全的網際網路連線,以及可取得必要的文件和必要的軟體/硬體。此外,當事人應考慮開庭時間、時區和訴訟持續時間,以及創建獨特虛擬空間的可能性,以方便仲裁員和法律團隊進行溝通。當事人應考慮參考《關於國際仲裁中的視訊會議的首爾議定書》中提出的建議,該議定書涵蓋了廣泛的實際方面,以確保程序的公正性。俄羅斯聯邦工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v)也認為此選擇是一個可行的替代方案,且符合《國際商會仲裁規則》(ICC Rules of Arbitration 2017)第 25(2)條[6]。
由於視訊會議技術已被頻繁使用,當事人的審議不會受到影響。聆訊資料包可以電子方式提供,由於超連結的相互參照以及新文件可以立即提供的事實,將有助於執業者的工作。同樣,仲裁裁決也可透過電子郵件傳送,儘管向當事人傳送正本和經核證的副本可能會在較後階段進行。儘管如此,電子簽名已經成為商業交易中每天都會發生的事,因此並未顯示出令人憂慮的原因。目前仍不清楚的是,進行相關仲裁的場所是否允許摒棄親自出席聆訊和傳統文件簽發程序的手續。在此,我們建議當事人在進行遠端仲裁之前,先與律師確認如何進行才是最好的。鑒於越來越多的人依賴線上通訊工具,除其他事項外,使用端對端加密的安全視訊會議程序,以及虛擬聽證室嚴格限制於分配的參與者,是非常重要的[7]。
當事人應考慮建議的方法,在進行國際仲裁程序時,如何遵守高度的線上安全以及資料保護隱私義務。為此,他們不妨參考 2020 年國際仲裁網路安全議定書、[8]ICC-IBA 國際仲裁資料保護路線圖、[9]ICCA-NYC Bar-CPR 國際仲裁網路安全議定書、[10]以及非洲學院非洲虛擬聽證議定書中的預防性指引。
何去何從
考慮到自疫情爆發以來,預期將不可避免地有大量案件湧現,因此在必要的事實確定之後,盡快提出索賠仍然是最重要的。由於仲裁機構已表示有意繼續運作,利益相關者應審慎且迅速地衡量其仲裁選擇。私人當事人也有機會檢視現有的合約條款,並考慮將技術工具的使用納入其仲裁協議的程序規則中。由於控制病毒擴散的時間長短和所採取的措施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當事人必須建立應變計畫,以防在未來幾週或幾個月內實體聆訊將不再是可行的選擇。雖然案件進展可能較慢,但利用電子工具提交文件、溝通和書信已證明是過去成功的選擇,現在應加以擴展。
最終,任何仲裁的成功都需要充分的準備,而這又取決於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可能有一個包羅萬象的框架。鑑於目前疫情所帶來的挑戰與健康風險,純粹為了習慣聽證慣例的方便而拒絕適應這些已改變的狀況,並不能提供一個合理的基礎。由於延遲的正義就是拒絕的正義,「法院等公共機構必須竭盡所能,促進經濟與政府基本服務的延續,包括司法行政。(Capic v Ford Motor Company of Australia Limited (Adjournment) [2020] FCA 486;第 5 段)。
Covid-19 所構成的威脅需要領導階層和醫療照護部門的努力和承諾,然而也有賴於公民社會的支持。因此,當事人、仲裁員和法律代表都有共同的責任,將該流行病的影響降至最低並阻止其擴散。病毒的爆發已經並無疑問將繼續改變現有的仲裁實踐,並將迫使參與者和利害關係人去適應、反思和改善目前的制度。它也將證明是推動已確立但過時的程序的動力,這種程序較少依賴於傳統法院慣例的嚴格儀式,而是可以超越時代的逆境。
資源
- 維也納國際仲裁中心,2020 年,《維也納議定書》。A Checklist for Remote Hearing', VIAC, viewed 1 July 2020,https://www.viac.eu/images/documents/The_Vienna_Protocol_-_A_Practical_Checklist_for_Remote_Hearings_FINAL.pdf
- Scherer, M., 2020, 'Remote Hearing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分析框架",《國際仲裁期刊》,第 37 卷第 4 期,2020 年 6 月 28 日檢視,https://www.viac.eu/images/COVID19/Maxi_SCHERER_Remote_Hearings_in_International_Arbitration_An_Analytical_Framework_May_2020.pdf
- 國際仲裁線上案件管理協定 線上案件管理,國際仲裁,2020 年,2020 年 7 月 2 日檢視,https://protocol.techinarbitration.com/p/1
- 國際商會,2020 年,「ICC Guidance Note on Possible Measures Aimed to Mitigating the Effects of the COVID-19 Pandemic」,ICC,2020 年 4 月 9 日檢視,https://iccwbo.org/content/uploads/sites/3/2020/04/guidance-note-possible-measures-mitigating-effects-covid-19-english.pdf
- 國際商事仲裁院,2017 年,「廉政公署規則」,廉政公署,2020 年 6 月 27 日檢視,https://mkas.tpprf.ru/en/documents/
- 國際商會,2019 年,「仲裁規則。Mediation Rules', ICC, viewed 1 July 2020,https://iccwbo.org/content/uploads/sites/3/2017/01/ICC-2017-Arbitration-and-2014-Mediation-Rules-english-version.pdf.pdf; see also Mirèze, P., 2020, 'Offline or Online?Virtual Hearing or ODR', Kluwer Arbitration Blog, viewed 1 July 2020http://arbitrationblog.kluwerarbitration.com/2020/04/26/offline-or-online-virtual-hearings-or-odr/?doing_wp_cron=1591917290.5999879837036132812500
-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2020, "Guidance Note on Remote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edings", CIArb, viewed on 1 July,https://www.ciarb.org/media/8967/remote-hearings-guidance-note.pdf; see also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 2020, "ICODR Video Arbitration Guidelines", ICODR, viewed 27 June 2020,https://icodr.org/guides/videoarb.pdf
- DELOS, 2020, "Resources on Holding Remote or Virtual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Hearing", DELOS, Viewed 25 July 2020,https://delosdr.org/index.php/2020/05/12/resources-on-virtual-hearings/
- International Counsel for Commercial Arbitration, 2020, "The ICCA-IBA Roadmap to Data Protection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CCA, viewed on 3 May 2020,https://www.arbitration-icca.org/media/14/18191123957287/roadmap_28.02.20.pdf
- International Counsel for Commercial Arbitration, 2020, "ICCA-NYC Bar-CPR Protocol on Cybersecurity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CCA, viewed 1 July 2020,https://www.arbitration-icca.org/media/14/76788479244143/icca-nyc_bar-cpr_cybersecurity_protocol_for_international_arbitration_-_print_version.pdf
- 非洲仲裁學院,2020 年,"非洲仲裁學院。Protocol on Virtual Hearing", Africa Arbitration Academy, viewed 1 July 2020, https://www.africaarbitrationacademy.org/wp-content/uploads/2020/04/Africa-Arbitration-Academy-Protocol-on-Virtual-Hearings-in-Africa-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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