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民事訴訟法 2023 修正案

刊物: July 25, 2023

奧地利民事訴訟法 2023 年修正案:有哪些新內容?

2023 年 7 月 14 日,奧地利民事訴訟法 (Zivilprozessordnung, ACCP) 修正案生效。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曾有法律暫時允許在某些情況下進行遠端聽證及取證。這些臨時規定於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現在,奧地利立法機關已採用 COVID-19 時期規則的永久版本,儘管形式較為有限。

以下概述 ACCP 最值得注意的變更。讀者應注意,2023 年的修訂不只限於 ACCP,還包括《非訴訟程序法》(Außerstreitgesetz)、《承諾法》(Unterbringungsgesetz)、《執行法》(Exekutionsordnung) 等。本文的重點將僅放在 ACCP 上。

遠端聆訊

根據新引入的 ACCP 第 132a (1) 條,立法機關打算創造在民事訴訟中進行遠端(或混合)聽證的可能性。

法院可以允許民事訴訟程序的所有或部分參與者遠程參加聽訊。但是,這種可能性是有限的:法院對於是否允許遠端參與有自由裁量權,因此必須考慮程序的經濟性和可用的技術設施。此外,在允許遠端聆訊之前,法院必須獲得所有當事人的明確同意,或必須宣佈遠端聆訊,同時允許當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提出反對。如果任何當事人及時反對,則不允許舉行遠端聽訊。當事人無權要求法院進行遠端聽證會;他們只能建議法院這樣做。

通過限制遠程開庭的可能性,立法機關希望遠程開庭仍然是例外而非慣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將程序經濟作為舉行遠端聽證會的法定要求的提法。立法材料明確指出,當有可能提早聆訊日期、避免延遲聆訊,或因減少前往法院的旅費而降低訴訟成本時,程序上的經濟性即為遠端聆訊的前提。
即使在遠端聆訊期間,法官也必須在法庭內。

虛擬取證

在 2023 年修訂之前,甚至在 COVID-19 大流行之前,根據 ACCP 第 277 節,虛擬取證在奧地利民事訴訟中是可能的。該條文規定,法院應在技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技術設備(即視頻會議)進行取證(訊問當事人、證人和專家),而非透過法官以司法協助(Rechtshilfevernehmung)的方式聽取證據,除非考慮到程序的經濟性,透過司法協助進行聽證較為便利,或因特殊原因而有此必要。因此,法官若要運用第 277 ACCP 條,以技術方式進行取證是替代使用司法協助的法定要求。

第 277 ACCP 節保持不變。此外,立法機關現在引入了在以下情況下,即使不符合第 277 ACCP 節的要求,也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取證:

  • 專家證人討論其專家報告,以及

  • 當事人和「知情人士」在準備聆訊期間接受訊問。

允許「知情人士」在準備聆訊期間接受遠端訊問的理由如下:在奧地利的民事訴訟中,準備聽證會的目的是讓當事人提出事實和主張,讓法院討論事實和法律論據,以及讓當事人嘗試解決案件。有時,在這些聽證會中也會取證。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具備訴訟標的事項的必要知識,由知情人士(如工作人員)出席預備聽證會,則可能需要聽取該知情人士作為證人的證言。

和解

ACCP 第 132a (3) 節規範了在遠端聽證會中達成和解的程序,並旨在確保在此類聽證會中達成和解仍然是可能的。

法院有各種可能性確保當事人瞭解和解的確切條件。ACCP 第 132a (3) 條規定,法院應:1)在螢幕上讓當事人看見和解內容;2)清楚讀出和解內容;或 3)播放錄製在聲音載體上的和解內容,讓所有人都能清楚聽到。未親自出席的當事人,其達成和解的意願必須清楚表達,並考慮到技術情況。親自出席聆訊室的當事人仍須簽署和解書。

ACCP 第 132a (3) 節反映了 COVID-19 期間通過的規定。

結論

立法機關有意永久性地採用遠端聆訊和遠端取證的規則,這應該受到普遍歡迎。正如立法材料中所承認的,進行遠端聆訊可以並經常有益於程序經濟。雖然奧地利COVID-19時期的規則在這方面影響深遠,但這些規則僅屬臨時性質。2023 年的修訂確保了遠端聆訊仍將是奧地利民事訴訟的一大特色。

儘管如此,必須注意的是,使用遠端聆訊(包括取證)的可能性已受到限制。特別是,我們必須區分聽證會和取證:前者原則上總是可以遠端進行(如果符合法定要求);後者如上文所解釋,僅在有限的範圍內可以遠端進行。新引入的規定在實務中的使用頻率,以及未來奧地利立法機關是否會進一步擴大虛擬聽證技術的使用,仍有待觀察。

資源

  1. BGBl I 2023/77 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
  2. ErlRV 2093 BlgNR 27 GP, p. 1.
  3. ErlRV 2093 BlgNR 27 GP, p. 4.
  4. ErlRV 2093 BlgNR 27 GP, p. 4.
  5. Rechberger in Fasching/Konecny3 III/1 § 277 ZPO Rz 2(截至 2017 年 8 月 1 日,rdb.at)。
  6. ErlRV 2093 BlgNR 27 GP, p. 2.